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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绩效工资部门调控额(上年绩效工资要求次年多久发放)

2025-01-04 1520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2. 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将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3.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一、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发放情况要看不同部门的规定。部分单位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有一种算法是,首先将各部门得分与部门人数乘积加总,即得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再将事业单位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考核总分,即为每分工资数。某部门的当月绩效工资总量即=部门得分×人数×每分工资数。在这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没有考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岗位等级,各部门内部的分配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2、分配原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3、目前尚无一个行之有效的、各方达成共识的绩效评估办法,这也是绩效工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4、专家普遍认为,首先,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办法不能变成简单“计工分”的形式,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在规范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制度的同时,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5、第二,绩效管理应该更多关注员工内在的积极性,让他们有发自内心的对单位的热爱,有发自内心的主人公感觉,有充足的能量,有高度的责任感。

  

6、第三,绩效工资改革应该规范事业单位本身的经费使用,使得其更专注于“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7、实行绩效工资改革方式带来的工资变化:

  

8、绩效工资跟以前的“大锅饭工资”方式相比,更多是工资计算方式的变化,是一种相对规范和相对公平的方式。绩效工资改革并不是以涨工资为基本目的的。

  

9、国务院会议明确表示,绩效工资改革是将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有的专家举了即将开展绩效工资改革的医疗卫生机构为例,现在不少医疗机构存在收受患者红包、推销特定药品、外出坐堂就诊等“增收”方式,但进行绩效工资改革,就应该堵住这样的“后门收入”。

  

10、这也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国务院会议明确表示,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11、之前在一些省市推行的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遇到了一些挫折。一些年纪较大的事业单位的员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在单位也不担任任何领导职务,在某种意义上讲属于单位的“弱势群体”。专家们呼吁在绩效工资改革中,要充分考虑这一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以保障社会和谐。

  

二、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将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1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2、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3、《条例》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4、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

  

5、 2002年国办转发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将聘用制确定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聘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过90%。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即可签至退休的长期合同

  

7、条例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8、解读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广泛关注。今年3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通报了湖南省严肃查处的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当事人受到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9、 2005年11月,原人事部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有利于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说。

  

10、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人社部门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规操作、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11、条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12、解读原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条例则统一规定聘用期一般不低于3年。

  

13、“前程”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指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既有短期的,也有无固定期限的。

  

14、条例对签订长期合同也作出新规定。按照以往,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条例去掉了这一条,只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可以签订这样的长期合同。

  

15、条例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6、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再次从法律层次发出信号,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与企业“并轨”已箭在弦上。

  

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下一步的方向是建立公平的规划,遵循市场化原则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18、条例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19、解读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始于2006年,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近几年,我国进行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开展,如今各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基本兑现到位。

  

20、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何凤秋认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改革将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同步推进。条例所说的工资增长机制,应当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化等因素,定期调整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而对于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应实行企业的分配制度;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回归到公务员队伍管理,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据新华社

  

21、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22、《条例》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23、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24、《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5、《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26、公开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7、《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28、注:下一步,人社部、中组部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

  

29、《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3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3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32、《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3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34、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35、《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36、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37、《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二)失职渎职的;(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38、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39、《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40、《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4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42、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43、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44、《条例》规定,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5、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

  

46、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四川省的规定,现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接下来,成都将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增长机制。另外,从2005年开始,成都所有事业单位人员均已参加社会保险。

  

47、目前,成都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依据2006年12月12日印发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构成。

  

48、岗位工资,是指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3类人员根据岗位不同确立的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是指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等确定的工资标准。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这两部分相加,就是基本工资。

  

49、在绩效工资方面,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四川省的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50、另外,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51、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2005年开始,成都市就已探索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无论是否是财政拨款,成都市的事业单位已经全员参加社会保险。也就是说,事业单位人员都参加了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五个保险。除了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4个保险都和企业人员的一样。

  

52、因为国家一直没有出台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所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沿用了老的办法。它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企业员工养老待遇主要与员工缴费金额、年限挂钩,缴纳金额、年限越多,将来领取的养老金相对越高。而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主要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成都商报记者祝迅

  

53、据中国政府网14日消息,国务院已同意建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

  

54、据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介绍,近期收入分配改革将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主要涉及进一步完善初次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等四方面。

  

55、国家还将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法律法规,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56、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收入分配改革要着力“提低”“控高”,同时要规范灰色收入和打击非法收入。“在这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率先清理整顿制度外收入、不规范收入,将暗的收入转为明的,将制度外的收入转为制度内的;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以及三公费用;同时带头强化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夯实收入分配的基础管理制度,堵塞收入分配的各种漏洞。”苏海南说。

  

57、首都经贸大学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院院长杨宜勇认为,同美国70%的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我国只有区区两三千万人纳税。国家则需要通过税收制度安排鼓励中高收入群体履行社会责任,不但不逃税、不避税,还积极投身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

  

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根据合理调控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差距的需要,设定当地事业单位本年度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

  

3、(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上年度绩效工资部门调控额(上年绩效工资要求次年多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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